学院通知 首页 学院内网 学院通知 正文 14-15-1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公示 各位老师: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请见附件。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第五章第十五条:教师若对当前评价学期的综合评价分有异议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修正申请,在陈述本人理由、提交教学反思后,所在二级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重新评定,同时参考教学信息员平时监测信息,可以由教师所在学院对教师当前评价学期的总分在5%范围内进行修正。重新评定后的成绩不论高于或低于原先的综合评价分,均为最终得分。 修正流程: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上报教务处 如有异议,请在1月21日下班前将书面申请交学院教务办,逾期将不再接受调整申请 联系人:王佳颖 电话:85070603 注: 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教师可查询学生评教成绩。 附件【经管结果.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