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标志性教科研项目与成果经费资助暂行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投身科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推进学院的一流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的通知》(浙科院科[2019]3号)和《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与业绩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科[2019]4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9]6号)和《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8]7号),《浙江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浙科院教[2008]9号),特制订标志性教科研成果经费资助暂行办法(修订),自发布当年起实施,原办法作废。


1、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资助

类别

学校奖励标准(万元)

学院配套

科研项目A1

A1-1

15

70%

A1-2

8

A1-3

5

A1-4

4

A1-5

1

科研项目B1

B1-1

4

50%

B1-2

2

科研成果获奖A2

A2-1

200

100%

A2-2

100

A2-3

50

A2-4

30

科研成果获奖B2

B2-1

40

100%

B2-2

20

B2-3

10

B2-4

5

科研成果获奖C2

C2-1

30

100%

C2-2

10

C2-3

5

学术论文A5

A5-1

50

100%

A5-2

10

A5-3

5

学术论文B5

B5-1

3

70%

B5-2

1.5

学术论文C5

C5-1

1

50%

C5-2

0.7

C5-3

0.5

C5-4

0.5

应用性成果A4

A4-4

3

100%

应用性成果B4

B4-1

2.5

B4-3

1.0

应用性成果C4

C4-3

0.5

C4-4

0.5

2、标志性教研成果经费资助

类别

学校奖励标准(万元)

学院配套

专业建设项目

国家级

10

100%

课程

国家级

6

教材/教研项目

国家级规划教材/项目

2

教学团队

国家级

10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

20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

10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国家级

3

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国家级

4

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特等奖

100

100%

国家级一等奖

80

国家级二等奖

50

省部级1:1配套

大学生科技竞赛(A类)

国家级特等奖

5

100%

国家级一等奖

3

国家级二等奖

2

国家级三等奖

1

国家级优秀奖

0.6

省/赛区级特等奖

1

省/赛区级一等奖

0.6

课堂教学类比赛

省级一等奖及国家级


5000

省级二等奖


3000元

教研项目

省部级


3000元

年度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排名第一


2000元

排名第


1500元

排名第


1000元

注:经费使用时间为2年(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至第二年12月10日止),剩余经费逾期收回。


                                                  二O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