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首页 学院内网 学院通知 正文 (结束)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各位老师: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校监评中心已经统计完毕,现进行公示。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第五章第十七条:“教师若对当前评价学期的综合评价分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修正申请,在陈述本人理由、提交教学反思后,所在学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重新评定,可以对教师当前评价学期的总分在5%范围内进行修正。重新评定后的成绩不论高于或低于原先的综合评价分,均为最终得分。” 公示时间:6月21日-6月23日 联系人:王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