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结束)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各位老师: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已经由学校监评中心统计完毕,现进行公示。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第五章第十五条:“教师若对当前评价学期的综合评价分有异议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修正申请,在陈述本人理由、提交教学反思后,所在二级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重新评定,同时参考教学信息员平时监测信息,可以由教师所在学院对教师当前评价学期的总分在5%范围内进行修正。重新评定后的成绩不论高于或低于原先的综合评价分,均为最终得分。”对评分有异议的老师,请以书面形式陈述本人理由、提交教学反思,并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10:00前提交学院教务办,之后将不再接受调整申请。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

教师查询当前综合评价分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5日。查询途径与教师自评相同,提供网页端和微信端入口。

网页端查询入口:https://v-jwwx.zust.edu.cn/gztcyUI/#/business/evaluation/teacherSelfEvaluation,在监评中心网站首页底部“评教系统入口”,也提供该入口,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微信端查询入口:搜索“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关注并完成身份认证绑定,通过“事务办理”菜单进入“教学评价”,点击“评教结果查询”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