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结束)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公示

各位老师: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校监评中心已经统计完毕,现进行公示。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第五章第十七条:“教师若对当前评价学期的综合评价分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修正申请,在陈述本人理由、提交教学反思后,所在学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重新评定,可以对教师当前评价学期的总分在5%范围内进行修正。重新评定后的成绩不论高于或低于原先的综合评价分,均为最终得分。”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陈述本人理由、提交教学反思,并于2025年1月6日上午10:00前提交学院教务办,之后将不再接受调整申请。

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