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杭州市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26年度第一批杭州市新型智库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需求为导向,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和服务,着力打造高水平智库研究成果,为杭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智库力量。
二、申报条件及类别
2026年度第一批杭州市新型智库课题以成果形式申报。申报的成果须与智库研究方向一致、完成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或浙江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领导,或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为理论类文章,字数不少于1500字)和《求是》杂志;
3.获杭州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或杭州市委、市政府副职领导肯定性批示;
4.被国家、浙江省级、杭州市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或正式文件采纳,或被杭州地方法规采纳;
5.刊发于国家、浙江省级重要媒体(为研究领域发展报告或相关行业发展报告,或解读公共政策文章);
6.发表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或南大标准),或以著作形式公开出版。
以上成果须有明确的智库名称标注,且署名智库单位为第一单位。符合第1、2项条件之一或其他条件的高级别转化成果,可申报重点课题,其他申报为一般课题。
立项的杭州市新型智库课题属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即视为结题,资助经费由各智库确定并列支。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课题负责人为成果的第一作者,课题名称一般为成果的名称。
2.成果已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或已立项为其它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
3.同一位课题负责人一般立项总数不超过3项,获领导批示的成果不限项。
四、材料报送
各智库于2026年7月15日前填写完成智库课题申报汇总表,将相关成果原件(或经盖章确认的复印件)连同佐证材料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社科工作办,汇总表电子稿同时发送至我办邮箱。
联系人:张润禾;联系电话:85255194
Email:hzskgzb@163.com;邮政编码:310026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8楼(请使用EMS快递)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